{{ $t('FEZ001') }} 體育組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旨揭人員業經該協會114年6月26日召開紀律委員會,確認 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 相關規定,決議如下: (一)王文慶、劉飛銘、洪品丞:註銷其教練證,且終身不受 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 (二)蕭詠瀚:註銷其教練證,3年不得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 定。
另學生參加校外、課後任何活動,請家長務必為學生 把關及慎選合法、合格之安全場域及師資,並可至教育部 體育署「教練證照查詢系統(另開新視窗)」選擇合 格教練,以維護學生運動安全與權益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17|
{{ $t('FEZ005') }} 41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