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4682號函及本 市「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請依旨揭計畫所示,辦理校內初選,完成後將初選推薦人 員相關資料於114年2月21日(星期五)起至3月10日(星期 一)止,逕送「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」(地址: 1004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勤樸樓1樓114室),並註 記「參加優良特教人員評選」。
三、請於報名專用信封封面,黏貼於信封。檢附下列文件: (一)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。 (二)教師證、聘書、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。 (三)遴選及推薦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影本。 (四)個人生活照4張電子檔(請開立個人雲端供承辦單位下載運用)。
四、完成送件程序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。逾期 及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五、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謝助教,電 話:(02)23113040轉413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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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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