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體育組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旨揭人員業經該會查有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 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相關規定,經該會第13屆第20次紀 律委員會決議如下:
(一)鍾孟勳:註銷其各級教練證,且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資格 檢定。
(二)周元平、劉昌隆、黃敬文、劉兆祥、馬孟平、李毅輝、 王崴弘及林威再:註銷其各級教練證,且3年不受理其參 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(114年8月6日至117年8月5日)。
另學生參加校外、課後任何活動,請家長務必為學生 把關及慎選合法、合格之安全場域及師資,另應一併查明 確認教練證之正確性及有效性,以維護學生運動安全與權 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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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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